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正式开始,网上填报已开通。请各项目负责人(清单详见附件1),做好结题的各项数据整理、财务结算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提交时间节点:
1.在线填报:2015年12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医院财务科及中大医科处将及时审核上传报告、发现问题予以退回修改,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撤销上传报告的原因并作相应修改后再提交。
2、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015年1月14日前,注意:《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须待审核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方可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
二、《结题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
(一)《结题报告》正文
1. 严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填报说明(附件2)认真撰写:确保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严禁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是《结题报告》的核心部分,要求认真撰写,包括代表性成果介绍,说明其水平和影响,并简要阐述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等。视情提供必要的国内外动态和研究成果的比较,必要的参考文献出处等。对重要的研究进展或成果,请尽可能“一事一议”,分段撰写,以便今后成果展示或管理汇报时可以整段地剪贴引用。对在后面成果目录表及统计数据表中的一些内容,如国际学术奖、数据库、软件等,应在本部分中具体地描述。该部分请提供详细的实验数据和相关实验图片。最后,根据个人的实际贡献等, 概述本项目研究人员的合作与分工,列出项目执行期间主要研究人员和中途调离、退出的研究人员的名单,并简要说明原因。
3、《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4、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注意保密。
5、论文清单请登陆NSFC系统的“成果在线”方式导入“本项目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录入;待发表成果可在结题后3年内通过基金项目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6、封面上的累计拨款数应与资助金额一致:填写错误将无法上传电子文件。
7. 研究成果应与本项目有相关性:不要填写与本项目无关或不是本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对于受到多个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请注明基金数量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二)财务结算与《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的填写:
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请予以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准备。
1.经费决算表的具体填写
(1)所有经费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2)预算经费:应与《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中填报的预算金额一致。
(3)“已拨入经费结余”=“预算经费”合计﹣“经费支出”合计,“已拨入经费结余”:不可出现负值。
(4)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支出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其中劳务费备注只能填写“用于直接参加本项目研究生或博士后的劳务费”,不得出现补贴、津贴、加班费等字眼;管理费备注请填写“本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5)“本项目其它经费来源”:指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外,项目所获得的其他经费资助。该栏的预算经费、经费支出与表中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经费、经费支出应专款专用专门列支,不存在相互包含关系。
(6)结余经费:请按预算使用完毕;当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有差别时,需在《结题报告》正文中进行说明。
(7)“说明”栏:不能空。须写明用途。劳务费备注只能填写“用于直接参加本项目研究生或博士后的劳务费”,不得出现补贴、津贴、加班费等字眼;管理费备注请填写“本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
2.《经费使用说明》表填写说明
(1)该表须填写,不能空。
(2)填报说明:
a) 项目(课题)负责人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作一般说明;
b) 当预算经费与拨入经费不相等时,需要特别说明;
c) 当经费支出金额与经费预算金额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
特别说明: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理清经费使用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项目结题日(2014年12月31日)前自行整改;对于结题日(2015年1月1日)以后才整改的不当开支,原则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派出审计将不予承认。
(三)研究成果附件材料要求
原《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中第三项,要求随纸质结题报告提供的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论文:需提供不超过6篇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的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其余论著提供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的复印件,请用彩色笔在论著的作者姓名和标注基金资助的位置处作好标记;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封面复印件;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
2. 成果的时效性:提供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奖励等,应在项目的执行期内完成的,不能将旧成果充抵新成果,专利的申请期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
3、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
4、研究成果附件:如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5、对于尚未发表且无保密问题的内容:须提供能够反映本项目成果的各种研究成果清单及简介,包括实验失败记录、实验结果、基础研究数据、实验标本或动物模型、软件、图集、已录用未发表论文、待发表论文、通过本项目获得的其他基金资助等,并在结题报告相应位置予以体现。对于目前尚不宜公开的实验数据、原始材料等信息,请做为附件与纸质结题报告一起寄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必在电子版结题报告中出现,但需要在结题报告中相应位置做出保密说明。
三、特别说明: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基金委审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一旦抽查发现原始记录有弄虚作假情况,国家基金委将撤销原资助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结题报告填写已经全面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未按新方式提交的结题报告系统将不予接收。请项目负责人参考ISIS系统提示认真填写。请确认成果采集时已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等,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医科处咨询。
3、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报送有关报告者,将会影响到对该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另外,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谢谢配合!
联系人:姜橙 电话:8035(内)、87334871(外)
科研科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